你好,我2012年交通事故股骨骨折,当时已起诉,现在还能做伤残鉴定追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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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去做一个伤残鉴定,每个等级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而且车祸事故造成脚骨折的赔偿金额受很多因素影响,一般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要是觉得自己在事故发生后要给自己维权记得通过走法律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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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要在治疗终结后起诉,申请法院委托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三期鉴定,目前第一次治疗结束,可以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已发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等,可以申请法院委托进行三期鉴定,不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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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先起诉再申请伤残鉴定,可以先就护理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作为诉讼请求,伤残鉴定出来后,再具体调整,需要缴纳诉讼费的补交即可。 可根据鉴定结果实际情况考虑诉讼解决。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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